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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宪法:保障人权和自由



在新乌兹别克斯坦,正在进行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改革的重点是人权。 此外,国家支持联合国关于加强尊重人权运动的呼吁,这在"乌兹别克斯坦-2030"战略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并符合到2030年的可持续发展议程。

在2023年4月30日举行的公民投票中,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的新版本获得了人民的批准。 《基本法》序言庄严宣布对人权和自由、国家和普遍价值以及国家主权原则的承诺。 
此外,宪法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都渗透着确保人权和自由,有助于祖国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合法利益的思想。 《基本法》将"以人的荣誉和尊严的名义"作为最伟大的价值观之一,强调加强社会保护,为一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的新版本是共和国长期发展战略和人民繁荣未来的有力法律基础和可靠保障。 事实上,在一个法律国家,所有程序都基于法律依据,公务员必须从法律角度考虑所有问题。 此外,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国家最高当局也遵守法律并确保其严格执行。
在法治的民主国家中,除了界定基本人权和自由的不可侵犯性和不可分割性之外,还必须承认它们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属于每个人。
在这方面,第19条将基本、自然和不可剥夺的人权规定为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任务(生命、自由、隐私和住房、庇护、财产、司法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行动、居住地选择、公民身份、工作、教育、医疗和其他方面)。
乌兹别克斯坦加入的80多项国际人权文书反映了人权和自由从出生之日起就属于他的规定。 其中包括联合国七项主要人权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教科文组织、劳工组织公约、欧安组织关于人的方面的文件以及伊斯兰会议组织和独联体等区域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版宪法中,"国家-社会-人"的原则已改为"人-社会-国家"。 目标是确保人权和自由利益的优先地位。 这被定义为国家的最高义务。 在这方面,对人权的保障只会得到加强。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20条载有人权和自由直接运作的重要规定。 这一规范一方面保证了个人法律地位的加强、扩大和发展,另一方面保证了其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
作为乌兹别克斯坦正在进行的改革的一部分,已经实施了一些旨在提高人的荣誉和尊严的措施。 其中:
•建立与民众互动的系统,在公民和政府之间提供更密切的联系和反馈;
*对登记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前这种改革可能限制人权,例如在迁徙自由和选择居住地方面;
•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引入治外法权原则,允许公民无论居住地或实际居住地如何接收;
*制定官员向公众长期报告的要求,这有助于提高其活动的透明度;
*废除强迫劳动,这是尊重人权和自由的重要一步。
这些措施有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加强公民权利和自由,以及提高对政府的信任水平。 它们反映了乌兹别克斯坦建立一个更加开放、公正和民主的社会的愿望。
在信息战和世界社会政治事件的背景下,行使人权和自由不侵犯其他人、社会和国家的权利和利益是很重要的。 
反过来,第21条规定了限制人权和自由的理由。 特别是,它们可以依法受到限制,并且只能在保护宪法秩序、公共卫生、公共道德、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确保公共安全和秩序所必需的范围内受到限制。 
此外,上述限制性规范也适用于言论自由。 为了保护宪法秩序、公共卫生、公共道德、他人权利和自由、公共安全和秩序,以及防止泄露国家秘密或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秘密,可以限制搜索、接收和传播信息的权利。 
限制人权的理由只能由法律决定,各部、部门和组织的行为不能限制公民的权利。 在一个人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中出现的立法中的所有矛盾和不确定性都应该解释为有利于前者。 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行为之间存在分歧的情况下,应适用符合公民利益的宪法规范。 
必须指出,《基本法》第109条具体规定,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是尊重公民权利和自由、宪法和法律的保证人。 这项规定强调国家元首对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负有个人责任。 
近年来的结果表明,新版宪法符合当时的要求,是可行的。 《基本法》的宗旨和实质是为人类的生活和幸福创造体面的条件。 

Nodir Gafurov。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领导的立法和法律政策研究所负责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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