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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和青年的权利受到国家的特别保护



乌兹别克斯坦正在筹备关于"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的宪法草案的公民投票。 一整套修正案正在付诸表决,这将使该国的基本法改变一半以上(条款数量计划从目前的128增加到155)。

改革进程始终与法律框架的协调,新时代的要求紧密相连。 乌兹别克斯坦人民、国家机构和民间社会机构团结在实现所有生活领域自由化的思想中,实现重要的目标和目标,这反过来又需要改善宪法和法律空间。     
因此,从经济角度来看,宪法修正案对乌兹别克斯坦也很重要。 毕竟,我们国家在过去几年中显着改变了发展的经济模式。 结果,经济变得更加开放,融入全球经济体制。 所有这些不仅可以提高GDP,还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的改革是按照"人-社会-国家"的原则进行的,即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根据新版宪法第1条,计划宣布乌兹别克斯坦为社会国家。 这再次反映了提升一个人的价值,保护他的权利,利益,荣誉和尊严的愿望。        
宪法改革将整个社会团结在建设新乌兹别克斯坦的思想周围。 最主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考虑到人口各阶层的利益。 正如国家元首所指出的那样,宪法的内容应该充满"以人类荣誉和尊严的名义"的想法,并基于我们目前改革的主要原则"人-社会-国家"。      
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将其宪法载入宪法,并正在实施一种社会国家模式,这种模式假定将一个人提升为最高价值,并为体面的生活和自由的个人发展创造条件。 现代福利国家是一个具有强大经济潜力的国家,为人口充分提供社会保护,其经济具有面向社会的结构。     
乌兹别克斯坦作为一个福利国家,努力为个人创造体面的生活条件,提供获得物质商品和文化价值的机会,并保障每个公民的社会权利。 在我国实施社会职能的做法清楚地表明向人民提供社会保护。 与此同时,社会部门的改革旨在不断增加就业、人口实际收入和妇女活动,加强公民的社会保护和健康保护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适用住房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文化、科学、文学、艺术和体育等等。
应该指出的是,共和国实施的所有改革都旨在建立一个儿童权利和利益处于特殊地位的国家。 如果我们分析宪法中与人权有关的一些条款,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该文件具有人道性质。 例如,未成年人的权利受到国家保护。 国家承诺为家庭的充分发展创造社会和经济条件,并依法为大家庭提供福利和社会保障。 国家和社会照顾孤儿和被剥夺父母照顾的儿童,保证他们的优质教育和适当的教养。 父母和替代他们的人有权利并有义务抚养孩子直到他们成年,照顾他们,注意他们的成长,教育,健康,全面和和谐的发展。      
让我们转向新版宪法第42条,根据该条,最低工资是在考虑到确保一个人体面生活水平的必要性的情况下确定的。 还禁止因与怀孕或生育有关的原因拒绝雇用妇女、解雇她们和减少她们的工资。 这意味着国家承诺保护未出生和年幼儿童的权利。      
根据新版宪法第44条,禁止强迫劳动,除非执行法院判决的判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禁止对儿童的健康、安全、道德、身心发展构成威胁的任何形式的童工,包括妨碍儿童接受教育的童工。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国家青年政策"的法律第3条,该国的青年是年龄从14岁到30岁的公民。 顺便说一句,截至2023年1月1日,乌兹别克斯坦的人口已经超过3600万人。 他们大多是年轻人。 因此,把《基本法》第十四章的标题改为"家庭、儿童及青少年"似乎非常相关。 这清楚地表明,青年政策已被提升为新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政策的优先事项。 
应当强调的是,赋予国家责任,确保保护青年的个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权利,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和国家生活,为他们的精神、智力、创造性、身体和道德发展创造条件,实现合法权利将有助于青年同胞的才能和能力的充分发挥。  
在国家进行的改革的有效性取决于确保法治、打击腐败、提高体制能力和建立强有力的民主体制等因素。 因此,对该国宪法的拟议修正案对于一贯继续进行旨在确保人权和利益的已开始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穆阿塔拉*拉希莫夫。
法学博士,UMED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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