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公民投票将于2023年4月30日举行。 新宪法旨在将"国家—社会—人"的原则改为"人—社会—国家",即把人的利益放在首位。
根据新宪法草案,人的荣誉和尊严是不可侵犯的--任何东西都不能成为歧视他们的理由。 与此同时,当公民与国家机构互动时,立法中的含糊不清将被解释为有利于公民。
在这方面,应该指出,这些措施清楚地反映了该国的发展方向,并在人权保护领域采取了行动。 2020年通过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人权的国家战略旨在保护个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在可持续发展领域。 改进立法和执法实践中执行国际人权标准的机制也是一个优先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实施了改革,确保乌兹别克斯坦人权和自由的问题不仅受到国家的密切关注,而且受到整个社会的密切关注。 民间社会机构在现行立法的框架内,积极参与改进立法,对人口中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信息和教育活动进行公众监测,以及编写关于人权领域国际义务执行情况的定期国家报告和备选报告。
乌兹别克斯坦外交政策中的人权问题
人权问题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外交政策中也占有优先地位。 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 互动是按照基本原则进行的
和联合国和欧安组织文件批准的措施。
特别是,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Volker Turk最近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Shavkat Mirziyoyev会晤期间,联合国代表高度赞赏乌兹别克斯坦在消除儿童和强迫劳动,促进性别平等,确保司法独立和法治方面取得的成就。
还强调了乌兹别克斯坦批准联合国公约的情况
关于残疾人的权利,建立一个在民间社会机构的参与下防止酷刑的国家预防机制,将妇女和儿童从冲突地区遣返,并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
作为在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合作框架内履行其国际义务的确认,乌兹别克斯坦于2018年向联合国特别程序的所有专题任务负责人发出了长期邀请。
例如2019年9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D.Garcia-Sayan访问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期间,应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邀请,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打击恐怖主义中促进和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芬努阿拉*尼*伊洛因为首的代表团访问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爱丽丝*爱德华兹预计将于2023年访问。
国际社会的承认
应当指出,在这一领域进行的改革在国际一级得到了当之无愧的承认。 因此,2020年10月,乌兹别克斯坦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该理事会是联合国系统的一个权威政府间机构,旨在确保在世界各地保护人权。 193个联合国成员国中有169个投票支持乌兹别克斯坦的候选资格。 这一事件在我国建国史上首次发生。
2021年2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六届会议并作报告。
乌兹别克斯坦首次在全球人权平台上担任最高政治级别的代表。 自2006年理事会成立以来,只有20位国家元首在世界主要人权机构年度会议上直接向代表讲话。 与此同时,乌兹别克斯坦是后苏联国家中第一个使用这种特权的国家。
今天,国际社会认为新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稳定和动态发展的民主变革国家,一个机会巨大和实际事务丰富的国家。 例如,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表示,"在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的领导下,该国正在为与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和区域互联相关的国际努力做出贡献,同 乌兹别克斯坦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承担了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特殊义务。 联合国将继续指望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促进《联合国宪章》所载的价值观和原则。"
我国国家元首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提出的倡议,包括在确保人权和公民利益、加强区域合作等问题上提出的倡议,正日益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发起的11份文件在国际一级获得通过。
2018-2022年,在他的倡议下,通过了六项重要的联合国大会特别决议,旨在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以确保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在中亚地区,在实施"教育反对无知"原则的基础上促进容忍、不歧视和尊重人权;支持旅游业
和我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将咸海地区转变为环境创新和技术区;加强中亚和南亚之间的相互联系;加强议会在加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方面的作用。
仅在2022中,乌兹别克方面编写的一些文件作为联合国文件分发。 特别是《宣言对话》国际论坛布哈拉宣言》、《联合国中亚全球反恐战略联合实施十周年国际会议塔什干宣言》、《上海合作组织相互联系世界对话与合作峰会文件》、《为了共同安全与繁荣而团结一致》。
国家报告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已经形成了符合国际要求的向联合国机制报告的制度,这表现在及时编写并发送该国履行人权和自由领域义务的国家报告。
这一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根据审议国家报告的结果编制和通过执行《联合国宪章》和条约机构的建议的国家行动计划。
2022年,联合国条约委员会听取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情况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3份国家报告。
10多个非政府性非营利组织第一次以网上形式参加了报告的介绍。 与此同时,为了执行对国家报告的最后评论中提出的建议,Kengash立法议会和Oliy Majlis参议院的联合决议批准了国家计划。
总的来说,可以自信地指出,我国为自己选择了建立具有面向社会的市场经济和形成公民社会的民主法治的道路。 乌兹别克斯坦改革的长期目标是进入现代发达民主国家的行列,确保人民享有体面的生活条件,并在国际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为此目的,乌兹别克斯坦打算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举行全民公决,该宪法应保障所有人权和自由,不论其性别、国籍、信仰和信仰如何。 新宪法还将加强该国的民主进程,这些进程正变得进步和不可逆转。
帖木儿*阿赫梅多夫,
战略研究所系主任
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领导下的区域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