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驻北京大使馆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组织了关于我国宪政改革的情况介绍会。
出席活动的有中国外交部官方代表、上合组织秘书处领导、上合组织成员国大使和外交官,以及成员国常驻代表。
与会者详细了解了乌兹别克斯坦的宪法改革,新版宪法的主要变化和补充。
有人指出,在宪政改革期间,对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特别是上合组织国家的宪法进行了详细研究。
有人提请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确保人权和自由被奉为国家的最高义务,草案中的"人-社会-国家"原则已成为主要标准,人权标准提高了3.5倍,国家的社会义务增加了三倍,《宪法》确定了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社会国家的原则。
还广泛强调了青年支助和教育、两性平等、创业精神、获得免费信息、社会保护和环境权利、司法系统的自由和独立以及进一步加强议会权力等领域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