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法,保护所有公民的人权和法律面前的平等,不论其种族、国籍、性别、居住地、社会地位、宗教和政治信仰如何,是民主的最重要原则。
随着国家独立的获得,我们的国家作为一个主权的年轻国家出现在国际社会面前,这个国家被赋予了对人民未来最沉重的责任。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在致力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独立30周年的庄严仪式上的讲话中也指出了这一点:"在独立期间,为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和社会做了很多非常重要的工作。 该国的宪法是在短时间内制定的。 现代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的基础已经形成。 武装部队已经建立,能够可靠地保护国家的国家主权,其边界的不可侵犯性以及人民的和平与和平生活。 引入了国家货币总和,形成了黄金和外汇储备。 我们古老的历史、民族认同、丰富的文化遗产和精神价值得到了复兴。 我国人民表现出了坚强的意志和巨大的潜力,按照历史标准,在短时间内走过了漫长的发展道路。"
目前,由于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国内取得的成功以及和平的外交政策,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已得到国际普遍承认,它已成为一个强大和成功的国家。
特别重要的是新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这似乎是决定我们社会下一步进步步骤的一个重要阶段。 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是一个单一的复杂的法律机构,它包含了来自不同法律部门的个人保障。
《宪法》还保障行使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每个人都有权在自己的信仰和信仰中自由选择和表达。 国家承诺尊重所有宗教,不干涉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
《宪法》也规定了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的权利。 保障公民自由和平地表达其思想、思想和意见、接受和传播信息的权利,不论其来源如何。
新版《宪法》规定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保护工作权和社会保护。 国家承诺为企业家精神的发展创造条件,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为工人提供社会保护。
《宪法》还承认在生活的所有领域男女平等。 国家承诺采取措施防止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歧视,并创造平等机会。 受教育权属于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全部。 它被载入《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独联体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
教育是乌兹别克斯坦向可持续发展过渡的关键工具,为公民提供积极参与社会经济生活所必需的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 已经建立了专业教育机构,其中正在引入新的初等,中等和专门中等职业教育系统,并结合国际标准教育分类的水平以及差异化的教育方案(职业学校,学院,技术学校)。
新乌兹别克斯坦的高等教育体系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并由于国家元首发起的改革而得到加强。 因此,公民应该是历史现实的积极参与者,而不仅仅是观察者。 毕竟,今天开展的每一步工作都旨在发展人力资本,建立强大的培训体系,这将确保国民经济的增长,提高公民的福祉水平。
在新的条件下,高等教育结构发生了变化,其需求增加。 对不仅能够应用新知识,而且能够了解特定领域创新机会规模的专家的需求很高。 除了有能力不仅能够胜任地解决当前的经济和生产问题之外,年轻一代还被期望具有做出需要高度分析能力的正确决策的技能。 为此,通过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教育体系发展到2030年的概念,这反映了高等教育公私伙伴关系的发展,人口复盖面的增长(基于国家和非国家高等教育机构在该地区的工作组织),在这一领域创造健康的竞争环境。
正如国家元首所指出的那样,新版宪法旨在成为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国家和人民繁荣生活的坚实法律基础和可靠保证人。 简言之,《基本法》的内容应充满"以人类荣誉和尊严的名义"的思想,并以"人-社会-国家"改革的主要原则为基础,而"人-社会-国家"改革旨在成为日常生活的基本价值。
在《宪法》中,人权和自由的优先地位被确立为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因此,乌兹别克斯坦今天在确保完成改善人口健康、教育身体和精神发达的年轻一代的优先任务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
根据第48条,人人有权享受健康保护和合格医疗服务。 因此,卫生保健系统引进了先进的医疗服务形式和方法;通过组织配备现代化医疗设备的SVPs,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得到了显着加强;妇幼保健保护制度得到了根本的改善,急诊医疗服务的活动和实地培训得到了实现;药品得到了有力的发展。
此外,在城市和村庄建立了数十家医疗机构,医疗和健康中心。 最重要的是,正在进行的改革的目的是将重点放在加强人类健康,促进预期寿命的延长。 着名的国际组织高度赞赏乌兹别克斯坦医疗系统所取得的成功。
此外,今天,在该国就业的所有人中,约有49%是经济各个部门的女性。 目前的立法已经修订,以鼓励妇女参与政治活动。 根据新的配额制度,政党必须从候选人总数中提名至少30%的妇女进入立法和代表权力机构。
为了有效履行我国在人权领域承担的国际义务,不断执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人权战略确定的任务,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其在国际舞台上的声誉,并在共和国形成对人权和自由的尊重。 乌兹别克斯坦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的积极活动,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密切合作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新乌兹别克斯坦2022-2026年发展战略》确定了一贯继续改进刑事、刑事程序和刑事执行立法的政策,并将人道主义原则广泛地引入执行惩罚制度。 例如,因不构成重大公共危险的不太严重的罪行服刑的人第一次获得了选举权。 电话交谈,在一般,严格和特殊制度机构中被拘留的人的会面,教育性质和监狱以及接受近亲的包裹接待的数量几乎增加了一倍。
此外,经被判处监禁的被定罪者同意,保证对他们提供心理援助;对违反精神状态的行为不采取纪律措施。
法律规定了在目标殖民地服刑的人领取养恤金的权利。 《刑事执行法》采用了一项新的规范,规定了对服刑人员采取奖励措施的程序,并扩大了旨在确保罪犯人身安全的措施。
此外,在囚犯的要求下,长期约会由短期或远程视频会话或电话交谈代替,并且短期约会由远程视频会话或电话交谈代替。 为服刑人员的近亲属准备了远程会议室。 确保贫困家庭的罪犯参与高薪工作。
人权事务议会专员(监察员)被授予自由访问惩教殖民地的权利。 为研究和积极解决服刑人员存在的问题,惩教司管理层组织了实地接待。
与此同时,监狱机构还安装了专门的邮箱,用于向监察员和检察官提出上诉、申请和投诉。 他们还持续监测法律的遵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