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館
電話
領事館
電話

乌兹别克斯坦的人权:历史、理论、实践



人权概念所依据的核心价值包括人的尊严和平等。 人权可以被视为实现自尊所必需的基本准则。 它们的普遍性源于它们对所有人的适用性,无论他们的差异如何。 因此,人权得到各国政府、世界文化和宗教的广泛支持。 人们普遍承认,国家的权力不能是无限的或任意的,而应该受到限制,因为必须至少为所有公民提供最低限度的条件,使他们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这些核心价值观成为随之而来的其他价值观的起点,这些价值观更准确地决定了人与社会共存的方式。 自由、尊重他人、不容歧视、容忍、正义和责任--所有这一切都以人权的基本概念为条件,是执行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回顾过去
自古以来,人权和利益在科学家的作品中一直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性。 因此,中世纪伊斯兰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之一阿布*纳斯尔*法拉比(Abu Nasr Al-Farabi)拒绝接受不公平的社会。 他强调,正义包括公共产品的公平分配(社会所有成员都可以获得,以及它们的保存)。 福利包括福祉、财富、社会地位和其他与人们生活有关的利益。 每个人都应该根据他的贡献来获得他的利益份额。 这位科学家呼吁建立一个理想的城邦,在那里法律,智慧和正义占上风,最高的道德原则是人,他的幸福和未来。 
Alisher Navoi克服了最困难的道路,基于他为人类的幸福和福祉而进行的不竭斗争。 他不懈地为文化和教育领域的发展而奋斗,不仅取得了成功,而且在深深的苦难中幸存下来。 而当面对障碍时,意识到生活的不一致。 根据纳沃伊的说法,国家和社会的政治力量的力量,他们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人民的福祉主要取决于统治者,取决于他倾听和听到他的臣民的能力,听取公 
Alisher Navoi作品中的主要思想之一是在社会中建立信仰自由和对忏悔的宽容。 与此同时,发动一场反对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艰苦斗争。 纳沃伊呼吁在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上实现和谐与平等。 他的作品中所描述的原则在我们这个时代仍然是相关的,是建立一个公正社会的宝贵指南。
民主运动的历史一直与自由、平等和正义的理想联系在一起。 伴随着这些原则的两个重要时代是法国大革命和中亚的贾迪德运动。 这两个时期都带来了政治和社会领域的重大变化,反映了人们对解放,平等和正义的渴望。 
1789年,法国大革命导致君主制被推翻,共和国成立。 "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成为这一时期的象征,表达了革命的主要价值观。 自由意味着政治自由、人权和言论自由。 平等要求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论其社会地位和出身如何。 兄弟情谊意味着全体人民的团结和互助. 这些理想成为起草保障公民自由和法律面前平等的宪法的基础。 它们还影响了民主原则的发展,确保了法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进步和人权。
Jadids(十九至二十世纪末中亚开明改革派的运动)也在自由,平等和正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他们的理想。 他们试图实现教育,社会正义和政治转型的现代化。 贾迪德运动的关键方面表现在"自由,平等和正义"的口号中。 他们认为自由是每个人自由思考、表达和选择的权利。 平等意味着没有特权和歧视,以及教育机会平等。 当然,还有对社会正义和尊重每个人权利的渴望。
这两个运动在争取人权和自由的斗争中打开了一个新的时代。 他们的理想今天继续激励着人们。     继承下来的自由、平等和正义思想仍然是重要问题,需要继续为执行这些思想而进行斗争。
在苏联时期,乌兹别克斯坦的人权状况十分困难。 生活的所有领域都由国家控制。 当局试图压制政治反对和独立声音的表现,包括侵犯人权的行为。 
但是,即使在那时,也作出了努力,以保障人民的某些社会、经济和教育权利。 社会制度正在积极发展,为所有公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包括以前被剥夺以其母语接受教育的机会的所有国籍的代表。
在独立时期
1991年,乌兹别克斯坦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需要建立自己的权利和法律制度。 
1991年9月30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理事会第七届特别会议批准了《世界人权宣言》。 这是主权乌兹别克斯坦加入的第一份国际文件。 因此,我国在其国家政策中表明了对人权理想和价值的承诺。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二节"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充分反映了《宣言》的规定。 该条规定,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所有公民享有同等权利和自由,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分性别、种族、国籍、语言、宗教、社会出身、信仰、个人和社会地位。
应当指出,在这一领域进行的改革在国际一级得到了当之无愧的承认。 因此,2020年10月,乌兹别克斯坦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该理事会是联合国系统的一个权威政府间机构,旨在确保在世界各地保护人权。 193个联合国成员国中有169个投票支持乌兹别克斯坦的候选资格。 这一事件在我国建国史上首次发生。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机构的结构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议会人权专员(监察员)、乌兹别克斯坦儿童监察员、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领导的保护商业实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专员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人权中心。 他们的工作是在国际人权标准和最佳国际做法的基础上组织和不断改进的。
2020年6月22日,总统签署了《关于批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人权战略》的法令。 目标是确定该国在确保人权和自由领域一贯奉行的国家政策的主要任务和方向。
2021年2月,国家元首参加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六届会议,在讲话中指出,"确保基本人权和自由将继续在乌兹别克斯坦改革中占据中心地位。"
联合国大会第78届会议在联合国总部举行(2023年9月20日),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总统在会上发言。 
 "我们将坚决继续将新乌兹别克斯坦建设为一个合法、世俗、民主和社会国家的政策。 基于"以人的荣誉和尊严的名义"的想法,我国自信地走上旨在加强民主和正义原则的根本改革之路。.. 《基本法》确认对人权、言论自由和良心自由、所有公民不论国籍、语言和宗教一律平等的原则的承诺。 在此法律基础上通过的发展战略"乌兹别克斯坦-2030"符合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国家元首强调。 
将继续努力
2023年庆祝《世界人权宣言》通过75周年是评估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成就和挑战的独特机会。 世界各地的冲突导致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升级,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如妇女和属于族裔、宗教少数群体的人。 被剥夺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安全权的受害者和流离失所者的人数正在增加。  此外,在许多国家,我们面临着背离民间社会价值观和限制公民自由的挑战。 专制政权的形成和民主的逆向运动是触击人权基础的令人震惊的迹象。
乌兹别克斯坦正在积极努力改善共和国和国际舞台上的人权状况。 然而,保障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护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必须继续努力加强法治、制定和执行法律并与有关组织合作。 在这方面的进一步活动、国家和国际两级的伙伴关系将有助于继续在人权领域取得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