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改革是治理论述的中心主题之一,是寻求将发展中的法律理论与行政实践相结合的一个支点。 以历史先决条件、法律范式和社会经济动态为基础的改革之路的特点是连续性和变化。
乌兹别克斯坦渴望进行行政改革,这证明了过去、现在和未来如此复杂的相互作用。 通过全球趋势,国家迫切需要和固有的系统性问题的动荡海洋,该国正在努力创造一个现代,高效和运营的"智能"管理模式。
就行政改革作出决定的重要性在于,共和国的生活水平直接取决于公共行政和机构的质量。
在国家元首的倡议下,进行了大规模的行政改革,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这被认为是形成新乌兹别克斯坦的重要条件。
特别是,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关于实施新乌兹别克斯坦行政改革的措施"和"关于在新乌兹别克斯坦行政改革框架内有效组织共和国行政当局活动的措施"的法令,确定了一些重要任务,以形成一个紧凑的公共行政系统,简化决策过程,增加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其活动的有效性。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独立运作的共和党行政当局的数量从61个减少到28个,其中部委的数量从25个减少到21个。
行政当局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层,减少了30%,24国家机构改变了其组织从属地位。
拟议减少独立行政当局和各部的数目表明向合并过渡,强调管理方面的更大一致性和协调。 彻底废除部门的决定强调了摆脱冗余的愿望,并确保每个行政结构的明确,明确和合理的任命。
计划裁减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当局的工作人员,不仅仅是为了省钱。 这是一个战略步骤,旨在建立一个更加灵活和机动的官僚机构。 此外,还引入了公平的薪酬制度-这是一个重要的步骤,表明管理质量与行政人员的积极性,薪酬和士气密不可分。
由于改革,部长们获得了独立性和一些权力,用于分配国家单位,组建结构和结构部门,以及在系统中实施人事政策。
这意味着每个经理对最终结果的责任增加。
部长们的政治责任有所增加,政府决议草案,与国家生活有关的重要社会经济问题已转移到他们直接参与的合议制。
还建立了一个制度,根据该制度,共和国行政当局的首脑负责有效和有针对性地使用分配的资金。
如果早些时候共和国有六种形式的行政权力,如部,州委员会,委员会,机构,检查,中心,现在只定义了组织形式–部委,委员会,机构和检查。 此外,还首次确定了共和国行政当局法律地位的具体要求。
已经创建了一个在线信息系统"国家职能",它允许维护共和国行政权力的统一职能登记册。 在其框架内,对执行行政当局职能的机制以及财政和人力资源进行了系统分析。 结果,决定将它们减少至少10%。
已经为组建结构单位和在共和国行政当局--各部、委员会、机构和视察--中设立职位确定了统一的要求。
乌兹别克斯坦的行政改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采取综合办法和明确理解目标和目的。 尽管已经实施了一些变化,但优化公共行政系统的工作仍在继续。 只有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结合,才能使我们在这个方向上取得最好的结果。
Mukhsina Husanova,
ARGOS部门副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