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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议会改革是当时的要求



更新后的乌兹别克斯坦基本法反映了建立一个强大的议会,一个紧凑和负责任的政府,一个独立和公平的司法制度的新规范。 立法机关和参议院的权力显着扩大。 消除了两个分庭工作中职能的重复,明确界定了每个分庭的权力范围。 

众议院的一次会议在一读中审议了最近由一组代表拟订的"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某些立法行为的修正案和补充"的法律草案。 该文件定义了包括选举法在内的14项立法的相关修正案和补充。
首先,消除了各分庭工作的重复,并明确界定了每个分庭的责任范围。 
第二,正在为至少十万公民,参议院,监察员,中央选举委员会向下议院提出立法提案作为立法倡议创造法律基础。 这一规范的引入将扩大公民对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
第三,立法分庭副议长的人数从七人减少到两人,这将进一步加强各派的独立性,确保副议长的公正性。 立法机关的专属权力被定义为控制国家预算的执行和审议会计室的报告,根据总统的提议审议和批准总理的候选资格,听取总理,政府成员的报告和部长内阁的年度报告。
立法分庭各委员会有权开始听取政府成员的报告和国家机构首脑提供的资料,这使得能够更有效地组织各委员会的工作。 规定议会调查将由在立法机关代表和参议院成员平等的基础上成立的联合特别委员会进行。
该法案提交公开讨论,该法案于9月28日至10月14日在网站上进行regulation.gov.uz 和立法机关的官方网站。 从公民那里收到的关于这项法案的建议和意见将由负责委员会详细考虑。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公众代表对法律草案提出了一些合理的意见和评论,这表明公民越来越意识到公民参与该国正在发生的转型过程。 政党代表和青年积极参与讨论。 这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该文件非常重要。
这项法律草案的通过将有助于确保在新版本中严格和充分执行《宪法》,根据新乌兹别克斯坦的构想执行其中所载的优先原则,在新的宪法和法律条件下建立国家机构的活动。
 
古尔鲁克*阿格扎莫娃,
立法会议员 
乌兹别克斯坦的Oliy Maj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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